主導10年前綁架案 外省掛老大「芭樂」遭判刑

中部外省幫角頭大哥、綽號「芭樂」的63歲男子謝鵬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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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主導犯下10年前的夜店邵姓負責人綁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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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金從1000萬降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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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察覺警方查辦而當天放人未得贖款。謝男逃亡多時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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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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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意圖擄人勒贖罪判5年8月徒刑。此案起因於,謝男於10年前得知LOBBY PUB邵姓業者和經營二手車行的周姓男子有侵佔他人毒品、黑吃黑獲利豐厚情形,而萌生綁架邵男意圖。謝男由其弟謝蜀玉向友人鄭康成(分別判處3年8月、4年4月徒刑確定)提出該綁架計畫,另邀陳志超、黃進芳(均判5年2月徒刑確定)加入,全程均由謝鵬郎指揮。眾人掌握邵男行蹤後,2006年11月8日凌晨,一路尾隨邵男,見他下車買宵夜準備上車時,將他押上車要求付1000萬元贖金,鄭康成等3人並告知:「這是是因為你們黑吃黑80塊毒品才綁架你,如果不拿錢出來,就將你埋掉」,接著一頓拳打腳踢,雙方討價還價後,邵男稱當天僅能湊出300萬元。肉票被控制約10小時後,鄭男等人強迫他打電話給周男,告知對方:「我現在被抓,人家要處理啦,我答應人家要處理300啦,你不論如何要幫我湊一下」、「霧峰的事爆了,人家要搧肚子邊啦」。邵男掛電話後,向陳志超等人表示可以到與周男共同經營的二手車行,有100萬現金可拿,但因謝鵬郎等人得知警方偵辦,決定放棄取贖並放人。台中地院審結,審酌謝鵬郎等人以擄人勒贖方式牟取鉅額財務,惡性重大,在檢方偵辦期間完全否認犯罪,但到了地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依擄人勒贖罪判5年8月徒刑。(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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