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法聯合壟斷 公平會首頒獎金

公平會近日針對長榮國際儲運等21家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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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行為重罰台幣72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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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發50萬元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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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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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是公平會首次發出檢舉獎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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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鼓勵民眾檢舉違法壟斷行為。公平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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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業者聯合恢復收取3噸以下CFS出口貨物裝卸使用機械費聯合行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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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檢舉人提供證據資料助於公平會開展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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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而查處違法案件,應得獎金為罰鍰總金額5%,上限50萬元,並於一次發放。公平會指出,聯合行為具有高度隱密性,實務上常有難以蒐證的困難。公平會為及早獲知違法聯合行為存在,並能有效掌握違法聯合行為事證,對於知悉違法聯合行為存在的第三人,尤其是事業內部員工,若提供公平會尚未獲悉的聯合行為事證,經公平會查處裁罰者,給予檢舉人檢舉獎金,以有效遏阻違法聯合行為。依據「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檢舉人須提供公平會尚未了解的聯合行為事證,經公平會認定違反聯合行為禁制規定予以裁罰後,即發放檢舉獎金。至於獎金額度,將依據案件罰鍰額度及檢舉人提供證據價值比例發放。證據資料的價值分為「助於主管機關開啟調查程序」、「間接證據」、「直接證據」3級距,檢舉獎金分別為罰鍰總金額的5%、10%及20%,獎金上限額度分別為新臺幣50萬元、500萬元及1000萬元。若案件罰鍰總金額達2億元以上未滿5億元者,獎金上限額度提高為2倍;5億元以上者,上限額度提高為5倍。同時為兼顧反托拉斯基金收支平衡,超過50萬元以上的獎金將批次發放,待罰鍰處分維持後再發放其餘獎金。1050421(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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