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蕙住家搶案 搶匪指栽贓 江蕙將出庭指認

涉嫌在去年12月18日侵入歌壇天后江蕙的淡水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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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匪陳金標今天開庭大聲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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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達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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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標是遭到警察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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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檢驗就好像是血型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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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出現相同,立即遭檢察官駁斥。(李文正攝)

去年12月18日侵入「歌壇天后」二姊江蕙住家,持螺絲起子、西瓜刀攻擊江蕙、江蕙弟弟和外傭,檢察官依強盜未遂、傷害、侵入住宅起訴搶匪陳金標,今天開庭他大聲喊冤,稱江蕙指認他黑髮、中分,實際是白色短髮,案發當天他不在現場,指紋也是警察栽贓,現場血跡也是趁他去醫院檢驗抽血時,偷他的血,然後拿去現場撒。檢察官聲請傳喚江蕙本人,以及其他被害人到場指認。據了解,二姊目前人在國外,對於被指控編造案發過程,經紀人陳子鴻表示:「證據會說話,一切交給司法。」陳金標開庭時不斷重複自己被栽贓,多次遭法官制止,要他針對問題回答。陳說,證據中指案發現場內有一只塑膠袋,內部採集到他的指紋,他認為是警察在事發後,從他家拿走塑膠袋,放進入江蕙住家,故意栽贓。另外,警方在江蕙住家、大樓電梯、計程車車內採集到搶匪陳金標的「DNA-STR型別」,辯護人陳達成認為「同型別」就好像是血型A、B行類似,同樣機率很高,而陳金標說,他時常去醫院抽血檢驗,還有發生過車禍,都可能是有心人,像是江家的債權人,或是真的搶匪故意留下要栽贓他。陳喊冤說,他已經58歲,全家人沒有活63歲,剩下的日子不多,一旦被判決有罪,將在監獄老死,絕對要捍衛清白。但檢察官表示,出現DNA相同而不是本人的機率是10幾億分之一,若是陳繼續飾詞狡辯,要求傳喚證人江蕙、江蕙的弟弟、外傭、案發後搭載陳金標的計程車司機、現場採證的員警等人,到庭以科學證據證明搶匪就是陳金標。江蕙的委託律師趙文銘表示,陳犯案時拿著螺絲起子抵住江蕙腰部,轉身要拿西瓜刀架住江蕙脖子,脫下口罩對江蕙說:「你穿得太多,找不到脖子」,江蕙有清楚看到他的容貌,就是陳金標本人,而且,同時要在餐桌、電梯、計程車都採集到血跡,血量必須是一整袋,並勸陳金標認罪,強盜是7年有期徒刑,未遂犯可以減刑,若繼續否認,將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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