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以為是對方的車 2軍人騎錯車挨告不起訴

一名張姓軍人日前邀約陸姓同袍至住處飲酒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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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相約便利商店見面後順便採買;詎料張男離開便利商店見一輛機車未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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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覺是陸男的機車便跨上機車等候;稍後離開便利商店的陸男誤以為張男騎車在外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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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疑有他上車。兩人直到回家被警方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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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陰錯陽差騎錯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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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告竊盜罪。台北地檢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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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陸兩人並無竊盜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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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與車主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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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處分不起訴。檢方指出,張姓、陸姓兩名軍人經濟狀況良好,名下都有房有車,比對兩人說詞,認定兩人應無心偷車。這場烏龍肇因於張男誤以為便利商店外的機車是陸男所有,陸男則誤以為機車是張男的,兩人未互相確認,才大意騎走無辜民眾的機車。(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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