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大查賄 掃到洪大姐

洪慈綪否認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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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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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案件發展過程都是透過媒體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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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損及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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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會尊重檢方辦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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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沒有的事沒什麼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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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會在法院講清楚、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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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自己清白。屏東地檢署指出,洪慈綪與競選琉球鄉長的陳隆進,在11月間透過陳姓樁腳交付金額給李姓廟務人員,言明支持對象,12月15日檢警拘提陳姓樁腳認涉嫌重大聲羈獲准。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對象,還有陳昭忠、盧文瑞2名議員。鹽埔鄉長呂清輝、三地門鄉長許阿桃、琉球鄉長陳隆進及里港鄉長張有權等4名鄉長。7名鄉代表包括鹽埔鄉許昆郎及蔡柯順、瑪家鄉彭玉珍、恆春鎮陳新賢、內埔鄉謝文龍、崁頂鄉莊明守及里港鄉余有志。收賄都認 每票500~4000元村里長部分則有萬巒鄉新厝村張欽泰、枋寮保生村吳金良、長治鄉復興村邱永光、琉球鄉福田村李錦絨、林邊鄉光林村陳清華、屏東市信合里張世昌、高樹鄉泰山村田英明和里港鄉中和村蔡國龍8名村里長。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婉莉表示,每票賄選金額從500到4000元不等,有些是當選人親戚直接行賄,有些則是樁腳負責買票,被買的對象多坦承收賄。里港鄉長張有權強調一生奉公守法,支持者行賄觸法並非他授意;縣議員陳清忠則表示,整件事情都是別人設計安排,並刻意檢舉,實際上沒有賄選這回事。鄉代喊冤 魚塊送選民也有事因為一塊土魠魚被認定賄選的鄉代許昆郎喊冤說,當時為了開政見會買來煮飯湯的魚,因有剩讓選民包回去,花3000元買且切成130幾塊,平均每塊不到30元,根本不構成賄選,檢方有濫訴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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