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真相 警察也需要人權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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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在離島出差時接到某位記者朋友電話:「台北市警察局在衛福部掛牌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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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三百多名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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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70餘位社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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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越比例原則?」「要看情形。」我告訴這位記者一段往事。20年前千島湖事件發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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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芝加哥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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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學們申請在密西根大道的中國領事館前抗議。我們三百多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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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行道上繞行呼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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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鄧小平芻像,芝加哥市警察局只派了兩名嚼著口香糖的警察冷眼旁觀。我們絲毫不敢超越申請的項目,時間一到,也立即解散。因為雖然現場只有兩名警察,一旦我們違法,來支援的警察可立即使用有效的強制力,難保我們不會被騎警拿著警棍橫打驅離。
     警察在群眾事件的現場使用必要有效的強制力,幾乎是所有國家的共識,但是台灣的警察對於國際同業們的專業作法只能夠暗自豔羨,是遙不可及的幻想。
     在衛福部事件中,警察因為移送徐世榮教授,媒體與網路一片撻伐,紛紛指責警察濫權逮捕,使台灣有如回到戒嚴時代。到底真相如何?其實我也很想知道。
     7月25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針對大埔事件與衛福部案臨時提案,邀請警政署說明,大同分局的偵查隊長提出了現場的錄影說明,因為過去台灣農村陣線的陳抗地點多在中正一分局轄區,所以大同的員警並不認識徐世榮,台北市警察局目前處理陳抗的原則都是對於和平的表意自由,一律不去干涉,但是對暴力或其他危險動作,則必須進行處理。
     徐世榮原來靜坐示威喊口號時,警察沒有制止或干涉,而是在總統車隊離開時,徐老師衝向車隊,警察才攔阻,而徐教授受阻後,就在路中央席地而坐,警察必須架離。這不論是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或刑法都沒有疑義。但是大同分局偵查隊在問完筆錄,向檢察官請示後,認為情節不嚴重,也沒有什麼嚴重後果,準備函送不必隨案移送,直接請徐教授離開。沒想到徐老師在諮詢過律師意見後,跟警察商量,他們進行社會運動,需要表述的機會,所以請警察把他移送,警察又向檢察官請示協調後,才把他移送。最後說是警察濫權逮捕移送,只能說警察事前沒有足夠的政治敏感度,事後又沒有及時對外完整說明,以致社會大眾普遍對警察誤解。
     昨天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上,是我第一次對於大埔事件有這麼深入的了解。副總統對於整個過程和協調經過與結果瞭若指掌,而且每一家的狀況,也並非如媒體偏聽的報導。可惜,激情的台灣不願靜下來把過程做理性探討。副總統昨天說了一句公道話,因為行政部門的溝通不力,前端作業時的說明或說服工作沒做好,現在讓警察疲於奔命,他很過意不去。
     刑事法教授公開聲明中,說民眾的和平抗議行動不構成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罪,或汙辱官署罪,這不是個人專業領域,我無法置喙。最近在華光、大埔事件之後,由台灣農村連線發動的陳抗事件,訴求的形式越見激化,例如:潑漆、衝撞總統車隊、衝撞警察或阻絕交通等,在其他國家處理類似的陳抗,警察可以使用必要有效的強制力。在台灣,警察幾乎成了人肉盾牌,都是以徒手架離方式執法。每次處理陳抗,都有員警受傷,儼然已經成為嚴重的警察職災了。最近警察自裁案件頻傳,警察士氣低落,多與警察工作條件惡劣,執法環境不友善有關。
     最近媒體幾乎都聚焦於洪仲丘案的報導,洪媽媽不忍仲丘冤死的心情我感同身受。看到我的學生們因為越來越頻繁、越激化的陳抗疲於奔命,不僅犧牲家庭,犧牲健康,最後還落個侵害人權的惡名,實在不忍。我也想效法洪媽媽的勇氣,為他們爭取尊嚴,追求真相。也懇求:彼亦人子,執勤的員警,有很多都是中南部的農家子弟,各位農運人士,相煎何太急!
     (作者為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理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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