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過勞駕駛再生憾事 李鴻鈞提案修法

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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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旅遊業者讓遊覽車駕駛過勞成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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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公路法第47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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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業者讓駕駛過勞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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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視情節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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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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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停止營業執照。日前發生遊覽車在國道翻覆的重大死亡車禍,各界推測「駕駛過勞」恐是原因之一。對此,李鴻鈞提出「公路法第47條修正草案」,新增若汽車運輸業者未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讓駕駛人過勞駕駛,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不經限期改善,直接停止業者營業執照。李鴻鈞表示,根據相關研究,過勞駕駛風險性不遜於酒駕。然國內旅遊業者讓遊覽車駕駛過勞已成常態,增加意外發生的風險。提出修法草案,盼業者須依法進行駕駛人合理工時調度或駕駛行程規劃,減少因過勞導致的憾事。李鴻鈞也指出,「遊覽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制度執行多年,但無明確獎懲機制,就算評鑑不佳,仍可營業。因此,草案也增列,當遊覽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計畫名列丙、丁時,公路主管機關得要求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無成效者,得停止營業,甚至廢止執照。另外,李鴻鈞也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要求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時,「駕駛及所有乘客應繫安全帶」,以期交通事故發生時,將傷亡降低。李鴻鈞也指出,汽車高速駕駛時翻覆,未繫安全帶往往造成更大傷害,為保護乘客安全,應要求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時,其駕駛及所有乘客應繫安全帶,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時的傷亡。106021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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