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蒨蓉撞傷身障騎士 判拘役40日

藝人李蒨蓉日前駕車撞傷一名身障騎士遭訴,

關鍵字行銷

,但雙方調解破局,

網站優化

,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嫌判拘役40日,

seo優化

,可易科罰金。李蒨蓉去年在台北市開車擦撞一名身障騎士遭起訴。台北地院3月開庭,

口碑行銷公司

,雙方對和解金額談不攏,

關鍵字行銷

,結果調解破局。台北地方法院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李蒨蓉拘役40天,

line行銷

,可易科罰金;另外,

台中關鍵字行銷

,因賠償金仍遲未有共識,

響應式網站

,北院預計下週開庭調解。李蒨蓉去年4月開車載友人,

台中網頁製作

,自台北市基隆路高架橋南下匝道,在多向路口違規右轉至外側車道撞上一名身障騎士的機車,這名身障騎士因此受傷控告李蒨蓉過失傷害罪,後來兩人未和解,案經檢察官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50520(中央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