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2月下旬重新送審 北市府法務局:依法檢視契約有無偏坦廠商

法務局長袁秀慧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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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指遠雄和市府大巨蛋合約中有39項偏坦廠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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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重新檢視。(王超群攝)

大巨蛋案暫時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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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終約小組成員法務局長袁秀慧昨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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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將在本月下旬重新依程序送案進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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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與環評員會重新審議。據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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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已完成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的相關審查。袁秀慧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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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認為市府和遠雄合約中有至少39項偏坦廠商的條文,法務局將重新檢視,必要時與遠雄再起談判。法務局長袁秀慧昨指出,原本去年9月8日是市府和遠雄終止合約的底限,由於遠雄在到期前一天表示,願意依市府程序重新送件審查,因此終止合約的流程沒有繼續往下走。遠雄基於要商業理由,要維持商業面積,這情況下要達成公安標準就很難,目前據悉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已完成審查,最快本月下旬遠雄就會依程序重新送件進到北市府。袁秀慧說,遠雄被市府質疑的是是不按圖施工,和嚴重延宕工期;如果要繼續蓋就要變更設計,重新取得新的建築執照,但在建築執照變更的過程,遠雄一直躲避公安的問題,就會拖很久,現在建築中心完成審查,市府也在民調之後更清楚明白市民希望大巨蛋繼續蓋,反而希望終止合約的人不那麼多,因此最新的進度是,遠雄可望在本月下旬送件依都市設計審議和環評程序完成公安等問題檢視後繼續施工。根據監察院的報告,市府先前與遠雄議約簽約過程中,有39項條文明顯偏向廠商,袁秀慧證實確有收到監察院對此部分的意見,她認為,所謂BOT,市府既是主管機關,卻又是類似民法上簽訂合約兩造之一,因此議約簽約時市府扮演是當事的一方,而不是公權力執行者,合約也談不上偏不偏坦;只是針對監察院的意見,法務局將在遠雄重新送件並走完市府內相關審議程序後,或許以外聘律師團的方式重新檢視這39項條文有無重新處理、議約修改的實益,屆時再慎重檢討。(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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