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劉姓女子在台北榮民總醫院接受隆乳手術,
,術後乳房卻一高一低,
,再接受兩次手術狀況仍沒改善,
,因備受開刀之苦,
,又沒效果提告求償。士林地方法院認為,
,後兩次屬美容整型,
,醫師未充分告知手術是否有助改善乳房形狀,
,讓劉女喪失選擇自由,承受身心痛苦,昨判決北榮或廖姓醫師賠償七十萬元精神撫慰金。,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