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汽燃費隨油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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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今發布新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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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維持隨車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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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會請運輸研究所專案研究隨油徵收相關影響。以下將交通部說明整理成4大重點。1.汽燃費用於道路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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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節能減碳:交通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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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本質為道路使用費,與多數民眾認為汽燃費依燃料使用量課徵,以達到節能減碳及空氣污染防制不同,目前燃料油已有附加空污費。交通部說明,現階段隨車徵收的費率,是依據每車每日平均行駛里程與用油量推估,其徵收精神仍為隨油徵收,並未改變。2.電動車收不到汽燃費,形成低所得補貼高所得者:交通部指出,隨著非汽柴油車輛(如電動車等)的發展,車輛用油多寡,與道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經費來源的關聯性,已非必然。因此,交通部說,如果隨油徵收,非用油車及節能車輛價格高於一般汽柴油車,所得較低者較買不起,將造成低所得者需負擔較多汽燃費,衍生低所得者補貼高所得者,負擔養路費用的不公平現象。3.未收氣燃費油恐流竄,讓未用路者還要出錢養護道路:交通部說明,台灣採隨車徵收,主要是基於以前採隨油徵收,所導致非車用油流入市場,造成市場混亂,弊端叢生而調整。交通部指出,一旦車用油及非車用油存有價差,不論管理稽查方式為何,因人性追求低價的心理,無法避免未課徵汽燃費油品的流用及轉售問題。將導致短徵收費,需由國庫款增加挹注道路養護費用,衍生另一個不公平現象──非道路使用者補貼道路使用者。4.隨油徵收恐造成行政成本大增又擾民:交通部說明,若採隨油徵收,加油時須區分徵收對象為使用道路車輛,也就是說,農漁機械、民生、工業等非車輛用油,須建構複雜身分辨識,及用途證明作業機制,否則會產生適法問題,整合難度高且擾民。交通部表示,現行徵收方式,可依車輛使用人依據平均用車習慣共同分擔道路養護、管理費用,尚屬簡易合理。(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