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並沒有真正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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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年幼時家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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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櫥也總有不匱乏的「零食」──豬油粕仔、番薯湯、菜炸……一回餓得慌而父母尚未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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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食罩底剩菜、電鍋中剩飯傾進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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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上瓦斯爐前小板凳煮一鍋雜菜飯療飢;野地裡老天的賜予同樣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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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酸又甜的桑葚、澀裡回甘的菝菈、叢草間的野莓、烏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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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透了的黃瓜徒手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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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紅色果囊甜得似蜜……考上大學了,入學前上成功嶺受訓,艷陽下出操,好想吃母親做的冰鎮綠豆湯,好想好想,想得嘴中沁出清水。也許這是唯一一次那麼癡想著一種食物吧。但這也並不是飢餓,毋寧更接近於饑渴,帶著更多心理上精神上的慾求。我對飢餓的「體驗」來自於書上。當我十四歲,迷戀上了以同樣十四歲的少年喬弟為主角,從一個四月開始而結束於另一個四月的故事。艾略特早說過了,「四月是殘酷的季節」──當第二個四月來臨,草木萌發,生機蓬勃,住在密西西比河上游叢林間的喬弟一家也將玉米、牛豌豆等種籽播下,然而一不注意,小鹿旗兒卻美食家般地挑著初破土而出的嫩苗吃,一而再再而三,眼看著未來這一年的生計就要化為烏有,終於迫使最寵愛喬弟的父親,也不得不作出槍殺旗兒的決定。父親臥病在床,喬弟不願充當狙擊手,母親隱忍不住,代為執行,卻因槍法失準而讓小鹿飽受痛苦,最後還是喬弟將槍口抵住旗兒柔軟的頸項,扣動了扳機。喬弟既痛失寵愛的旗兒,又痛恨父親的「背叛」,他逃了家,划著破爛小舟,想投靠住在波士頓一名信賴的朋友,但還沒離開密西西比河呢,他就嘗到了飢餓的滋味──先是「光想起食物就是一項折磨。他的胃部一陣痙攣,像被一把一把燙熱的小刀刺入一般」;然後,「痙攣轉為劇痛」,他渴望著家裡餐桌上的日常飲食,幻想著與兩隻狗打成一團,搶牠們盤裡的食物吃;後來他在廢棄小屋裡發現了一些麵粉,儘管發霉了還是和水搓成麵糰吞進肚裡,一時止住了胃痛,然而第二天,「飢餓又如刀割,陣痛像尖銳的指爪揪住他的腸胃」;最終,「陽光炙熱,他的頭部劇痛,眼前交互閃動著黑點和金星,耳朵嗡嗡作響。那嗡嗡聲戛然而斷」,他昏迷了過去。這才是飢餓,不只是食慾,更非嘴饞。書看得入迷,我幾乎化身為喬弟,也感到無可抵擋的飢餓在攻城掠地;我用力吞下口水,書頁上的文字都像米粒,在填補我巨大的空洞。少年時候讀的書,銘刻在內心底,加權,有了無可取代的地位,日後看了再多關於飢餓的描寫,比如傷痕文學,心裡感到的也許是悲憫也許是惘然,但再也不能同書中人物一起狠狠餓過一場。喬弟是美國小說家勞玲絲的《鹿苑長春》的主人翁,我看的是遠景出版、黎父(鍾明德)翻譯的版本,全書將近五百頁,雖有許多錯字,但這是坊間找得到的最好的中譯本,即連張愛玲的翻譯也比不過。當我十四歲初詣此書,日後每隔幾年重讀一回,直至眼力再也不勝密密麻麻的小字。怎麼沒有出版社重印呢?《鹿苑長春》教會了我,愛的投影是責任。父親時時維護兒子的純真,固然討人喜歡,卻不能沒有務實的母親衡量日常用度,儘管她嘮叨,很多時候無可商量。母親常說「我們都要挨餓了」,喬弟一笑置之,以為飢餓有一絲快感,是浪漫的事,但當他真正經過飢餓這場成年禮,才終於明白說話不算話的是老天,愛和玉米是兩回事。葡式餐館裡,因為想留點胃另找地方吃甜品,我們只簡約點了農夫忌廉馬介休、祕制椰汁焗葡國雞(附飯)兩道餐點和飲料,對比於鄰桌,同樣兩個人卻上了一大桌菜,我們倆真顯得寒酸了。然而光這兩道菜,我和朋友倆吃著吃著,竟都感到十分飽足,甜點也失去了誘惑力。因此結帳時,服務生客氣地問「有吃飽嗎?怕你們沒吃飽呢」,倒讓我有點驚訝了,驚訝於其他人的食量到底有多大。其實我不太懂的反倒是,在這個多數人過著豐衣足食的社會裡,包括我在內的那麼多人,往往大咬大嚼、毫無節制地進食,那模樣,真不知道餓了有多久。難道是因為心底有個缺口,什麼都幫不上,只能靠食物來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