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微信罵上司 遭法院判賠精神損失

大陸一女子在微信群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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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辱罵言語汙辱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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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法院判賠5000元人民幣。圖為微信app。(本報系資料照片)

《法制晚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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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張姓女子因被公司解職時未領到部分工資心生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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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在微信群組裡大罵其上司魏女士。魏女士認為張女士的侮辱性言論對其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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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狀將張女士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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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她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等4萬元人民幣。魏女士表示,2015年2月2日時張女士入職該酒店,受聘行銷主管。但張女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經試用認為她不能勝任該工作職責,於2015年7月17日與其解約。魏女士稱,張女士在接到通知後表示不服,並對她心存不滿,隨後通過各種方式對她進行辱駡、威脅以及人身攻擊,並多次在員工微信群(該群內共26人)發佈對其及家屬的侮辱性言論、惡意捏造影響夫妻關係以及影響公司同事關係的謊言。張女士表示,她確實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對魏女士辱駡。但張女士說,公司開除她時未付清工資以及她之前未公司墊付的費用,直到經過勞動仲裁才得以補償。魏女士作為公司的負責人,對此事負有一定責任。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張女士在特定公開群體中發佈侮辱、誹謗的言語,有侵害名譽權的事實。被告與原任職單位存在勞資糾紛,應採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維權,而張女士借網路辱駡他人,不但不能解決糾紛,反而引發新的矛盾,並不可取,被告的答辯意見,法院不予採納。原告魏女士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同時考慮到微信群是特定的群體,並不如微博或網路論壇的受眾面寬泛,對於原告的名譽損害有限,金額約為5000元人民幣。(中時電子報)

文章來源:女子被解職時被欠薪 微信群裏罵上司判賠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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