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毒案宣判 561人求償24.9億 只賠120萬

     以24億9000萬元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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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下國內集體訴訟最高求償金額的塑毒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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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方法院歷經1年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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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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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判賠120萬7868元。其中一業者更僅被判賠1瓶特價鋁箔包運動飲料的價金9元。消基會委任律師徐則鈺氣憤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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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這麼久,卻出現「拿個10元銅板還要找1元」的判決,簡直整人。
     另承審法官認為統一、金車等下游廠商係在不知情下「誤用」塑化劑原料,加上國民健康署指稱塑化劑可在24小時內代謝排出,且無民眾提出檢驗報告等情,將懲罰性賠償、精神損害等全數駁回。
     民國100年3月衛生署技士楊明玉查出昱伸、賓漢等食品原料工廠將塑化劑加入起雲劑,大量販售給中下游食品業者,引爆震驚國內外的塑毒風暴。
     消基會去年3月接受561名消費者委託,對昱伸、賓漢及統一等35家公司提出求償78億餘元集體訴訟,後考量精神賠償額度等因素,將金額縮減為24億9000餘萬元,遭求償公司及業者包括昱伸、賓漢共74名。
     經過審理,除了求償人數減至200餘人,另有20多位民眾與3家業者和解撤告,昨日有18家業者遭判賠120萬7868元,僅求償金額的1/2000。由於捲入業者多,承審法官足足花了6分53秒才念完判決主文。
     其中百晟生技判賠84萬253元,為賠償最高者;名牌食品「悅氏運動飲料」僅需賠9元,為賠償最少者;賓漢、昱伸均須負賠償責任。受害民眾抨擊,「10元拿去不用找了。」
     消基會委任律師徐則鈺表示,判決「只是要求業者退還買賣價金」,精神損害賠償、懲罰性賠償全遭駁回,消基會將提上訴。他強調,本案訴訟主力是精神損害賠償,其中單人最高求償金額超過1億元,但新的食管法56條雖無溯及既往效力、法官也未在本案援引修法精神判准,僅判賠買賣價金,他「感到非常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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