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開發回饋金法源有誤 中市議員籲暫停

市議員黃馨慧、楊正中及李中(由左至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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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抨擊山坡地開發回饋金法源有誤,

宇宙下訂單

,建議市府暫停徵收!(陳世宗攝)

市長林佳龍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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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回饋金市府將與議會一起打拼,

寬頻網路

,盼中央考慮全盤面向,

constant force spring

,做出合法且合理的處置。(陳世宗攝)

工業區山坡地開發利用需繳交回饋金6%-8%,造成業者沉重負擔,市議員邱素貞希望市府儘速向中央農委會建議修法,降低成本減輕負擔。黃馨慧認為農委會引用法源「森林法第48-1條」有誤,市府應立即暫停徵收,並行文給中央單位協商,釐清法源疑慮後再行恢復徵收。市議員黃馨慧、李中等人說,農委會103年7月4日函文說明,因為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解釋衍生諸多弊端,決議「水土保持管理相關議題」一律回歸「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但農委會所擬訂「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雖然是水土保持管理議題,卻引用「森林法」。黃馨慧表示,市府要求民眾擬具水保計畫、收取回饋金,目前是水利局業務。依照森林法擬定的回饋金辦法,依目的性「獎勵造林」卻是農業局的業務。該回饋金辦法應該回歸引用「水土保持法」才對。以台中工業區廠商投資為例,金額高達數百萬,政府應該立即暫停徵收釐清法源。林佳龍說,近幾年台中工業區開發均已作好水土保持,市府由副市長張光瑤代表,持續積極與中央農委會協調溝通,在辦法修訂前,市府已降低回饋金繳交比例,至於法源適用問題及回饋金繳交是否過度要求,在水土保持前提下,將向農委會爭取例外處理。「依法行政應落實!」林佳龍強調,針對回饋金市府將與議會一起打拼,盼中央考慮全盤面向,做出合法且合理的處置;至於部分政府廢除回饋金制度,已被中央裁定違法,市府必須依法行政,議員所建議的,市府將納入評估辦理,爭取中央重新檢討修正。(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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