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喊搬出去 男憤勒斃判12年

新竹市某水泥工程公司同事兼情侶的王新得及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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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0日在同居處因細故發生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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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女趁王新得下班疲憊,

桌上型飲水機

,發酒瘋大喊「不爽我就搬出去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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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王新得憤而將她勒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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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21日終結審理,依殺人罪判他有期徒刑12年。判決指出,王新得去年11月10日晚間9時許,下班後返回光華街的租屋處,幾乎天天酗酒的歐姓女友,不斷要王新得陪她聊天,遂告訴歐姓女友自己急用錢,向公司商借了薪水,歐女責怪他沒報備,發酒瘋怒喊「不爽我就搬出去住啊!」,並提出分手要求,王新得一氣之下將歐女勒斃,待她斷氣後才鬆手。法院審理,王新得趁歐女背對他穿衣,以左手勒住頸部至斷氣後,將她抱上床,以側躺方式蓋上棉被。王新得犯案後,騎車在新竹縣市逃竄,夜宿旅館、便利超商躲避警追查,事隔2日向劉姓同事坦承殺人,並用公共電話打給雇主,盼能再回公司上班。去年11月13日晚間,王新得在新竹市光華街某超商門口,被埋伏在周圍的警方,上前持拘票拘提到案,新竹地院21日審理終結,依殺人罪判王新得有期徒刑12年。(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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