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紙表示,
,已正式接獲證交所來函要求,
,依公司法217之1條規定董事會應於106年2月5日起算60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監察人,
,以維護股東權益。以此推算,
,台紙股東臨時會應於4月4日前召開,
,但適逢連續假期,
,等於要趕在3月底前召集股東臨時會補選出監察人,或全面改選出獨立董事組成之審計委員會,承認105年度財務報告。(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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