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棕櫚渡假村通過環差 原民抗議漠視權益

台東都蘭等部落抗議杉原灣觀光開發案環差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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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遵守原基法21條漠視原民權益。(呂雪彗攝)

環保署日前通過「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環境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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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台東縣杉原灣周邊原住民部落不滿。今天(6日)到行政院抗議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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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原民會沒有落實「原住民基本法」知情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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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視原住民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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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要求觀光局立刻停止「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環保署日前通過「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環境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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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當地原住民部落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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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加路蘭、刺桐、都蘭部落的原住民族6日北上到行政院前抗議陳情,要求行政院出面負責,並提出「落實知情同意權、取得部落同意權、暫緩各項程序、還我傳統領域」等訴求。棕櫚開發案因逾期三年未開發依規定要重提環境差異分析,審查結果有條件通過。行政院政委張景森昨天召集跨部會開會,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針對東海岸進行政策環評,進行總量管制,觀光局要決定是通案要求縮減量體,或採先來先到審查,但不能放任業者超量開發,供過於求,破壞東海岸自然景觀生態。原住民基本法立法是在棕櫚觀光渡假開發案環評審查過關後才立法,儘管如此,張景森仍希望業者依原基法21條向部落原住民溝通,取得開發知情同意權。本案有財政部國產局提供土地約八公頃土地委託合作開發,政院希望國產局向業者要求做到縮減開發量體、做到保護生態,且向原民溝通等三項要求,若不同意政府可評估取消合作開發機會的可行性。據了解,棕櫚案政府環評審查早已通過,不論原基法或海岸法,甚或環評法等法律,都沒有相關規定有權停止民間申請觀光開發,但對觀光政策環評是小英政府的政見承諾,政院要求交通部務必進行。抗議團體今早也表示,杉原灣開發案涉及「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知情同意權」事項,原民會雖對環評結果沒有落實知情同意表示關切,但從未要求開發案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落實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權,法律規範形同虛設。抗議團體批評政府漠視原住民權益,讓財團圈地、掠奪原住民山海資源,他們要求觀光局立即停止「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抗議團體要求張景森親自出面接受陳情書,否則就不會離開,但張景森並沒有現身,前來聲援抗議的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高潞‧以用痛批政府看不起原住民族,為了觀光出賣原住民。(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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