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辦南市警官涉收賄洩密 3人遭收押

台南地檢署偵辦員警涉嫌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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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指揮上百名檢警調人員前往台南、高雄等18處地點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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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帶回16人漏夜訊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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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收賄洩露臨檢訊息的台南市警局勤務中心警務正高慶郎、涉任白手套的保防室退休警務正黃傳宗及酒店業者程銘泓均被聲押裁准。至於台南市警六分局偵查隊小隊長王世旭因接受友人邀約前往凱渥酒店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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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方依涉嫌洩密罪諭令5萬元交保;偵查佐吳榮斌則因涉嫌接受業者請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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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證酒店應徵女員工的年齡有否虛報,也被檢方諭令10萬交保。對此,南市警局緊急召開人評會,決議將高慶郎立即停職處分;至於王、吳2員則記大過改調行政警察,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不過,不少基層員警都認為「下手過重」,王、吳2員因涉案情節較輕,應待判決結果出爐再處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指出,檢方去年接獲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檢舉提報,指出有警職人員疑似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於是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擁文指揮高雄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南市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查證。檢方待事證蒐證齊全,經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後,昨天指揮南檢檢察事務官、高雄市調處、台南市調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南市警局政風室及督察室等單位共計上百名員警,同步於台南市、高雄市等18處處所執行搜索,還先後傳訊高慶郎、黃傳宗、吳榮斌、王世旭、程銘泓等16人到案說明。案經檢方訊問後,認定程銘泓等人為逃避警方臨檢,以及避免酒店違法經營遭查獲,以每月新台幣數萬元不等的代價,長期行賄高、黃2人,均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於吳、王2人則涉及刑法洩密罪嫌,諭令分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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