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女子帶著姪女、姪女男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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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個家族下海搞非法跨國地下匯兌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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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推出「到府換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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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匯兌金額達新台幣5.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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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遭刑事局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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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查出其不法所得約新台幣538萬39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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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依違反《銀行法》起訴陳姓家族等4人。起訴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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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長年旅居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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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族企業方式,找姪女、姪女男友等人來經營台灣、中國、日本三地間的地下匯兌業務,藉此從中賺取匯差、手續費,曾遭日本警方查獲,而改用人頭帳戶、「到府換匯」方式以規避查緝,仍逃不過檢警法眼。檢警也查出,陳女等人自2013年到2014年從事地下匯兌,每匯兌一筆收取新台幣100至300元,或每匯兌一筆收取人民幣50元,折合約新台幣200元,或每匯兌一筆收取日幣3000至5000元,折合約新台幣900至1500元不等手續費。檢警調查,陳女等人累積匯兌金額達5.6億元,嚴重影響金融通匯秩序,刑事局去年逮捕陳女在內等11名嫌犯,並在陳女的姪女住處 查扣台幣現鈔200多萬元、日幣100多萬元。陳女出庭時否認犯行,檢察官依手續費平均每筆新台幣300元,當時匯差約0.003估算,不法所得約為538萬3924元,依《銀行法》起訴陳女等4人,並向法官請求沒入犯罪所得以供追徵,至於其餘7名僅提供人頭帳戶則處分不起訴。(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