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切割台電 李世光:3年半後「廠網分離」

經濟部長李世光昨(21)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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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正草案結構已逐漸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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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月底前召開2次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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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再將法案送行政院。新版《電業法》上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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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第1年實施「廠網分離」會計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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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慢3年半後落實「廠網分離」。不過,台電直言,3年半太趕,恐來不及!上任滿2個月,李世光昨天與媒體座談時提到,經濟部、台電針對《電業法》修訂已找出最大公約數,最初以穩定供電作為重點,之後再逐步開放,同時設置檢核電業自由化的「里程碑」,時間一到,希望允許新的供電模式進入系統。李世光坦言,電業自由化過程中勢必面臨陣痛期,期盼與外界多溝通,聽取意見;經濟部初步規畫,下周舉辦2場公聽會,也考慮同時進行網路直播,讓全民參與。近日密集與台電高層、工會針對《電業法》修法大結構進行討論,目前已進入法條撰寫階段。李世光指出,未來《電業法》上路後,將分成兩大階段,第一階段預計1年後檢視會計帳制度進行「廠網分離」,同時嘗試開放民間投資電廠,可直售給其他廠商或供自身使用。第二階段為3年半後,實際完成廠網分離,細節仍待商議。李世光說,國家電網公司仍扮演代輸電力角色,因牽涉電網穩定度,將維持國營,這也符合全球趨勢,為避免利益衝突,將不允許其投資發電。未來負責供電穩定的電業管制機關將定位在二級或三級機關?李世光表示,因事涉組織法,目前還沒確定,在現行組織架構下仍由能源局主管。對於李世光設定3年半要完成廠網分離目標,台電回應指出,「實在沒有把握」。因要做的事很多,目前都尚未看到相關配套。且有相關子法須訂定,並須設立電力監理機關,才知電網代輸費用計價方式、各類電價訂定方法。另台電現有負債1,000多億的處理,以及人員安排也都是問題。台電工會秘書長彭繼宗則說,這個時程可以接受、「算是沒有躁進」,畢竟3年半只做到廠網分離,發電廠與電網分開,後續自由化才用里程碑方式達成,沒有明定時程。(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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