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山莊若不當得利 林務局:必討回

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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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力行山莊的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嘉義縣阿里山鄉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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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底就與林務局無承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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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調查其性質能否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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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續營運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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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討回不當得利。楊宏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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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嘉義縣阿里山鄉分社承租力行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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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於2010年10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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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至今未再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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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每年租金為新台幣4萬7190元,承租面積為858平方公尺。他並說,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在約到期時發現有擴建情況,要求改正,改正也在2015年11月底完成,至今也都未同意續約;已調查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嘉義線阿里山鄉分社是否為公益團體,否則必須與一般業者一樣,需經由招標,才能承租。楊宏志並說,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嘉義縣阿里山鄉分社回覆林務局詢問其團體性質的內容語意不明,同時間,林務局在等待嘉義縣政府的回覆,進一步確認是否有任何違反觀光產業規定事項的運作事實。此外,他表示,承租單位是否為政黨的黨營事業,若不是,也一樣要確認是否為公益團體或一般營利事業,因為只要不是公益團體,就不會續租,必須走招標方式,得標後始能承租。他並說,從2010年底到2015年底沒有跟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嘉義縣阿里山鄉分社續約,改正擴建期間,若有營業事實,林務局也會提出司法訴訟,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倘承租者是黨營事業,也要等政黨法草案審查完成,才能知道能不能續租給政黨。105041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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