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期宣判結果 薄案一審 陸檢求處重刑

     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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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5天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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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中級人民法院昨(26)日下午宣佈一審庭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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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將在合議庭評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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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期宣判。檢方認為薄熙來罪證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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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從嚴懲處。
     薄案世紀大審引發全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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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創下微博文字直播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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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更破例在週休二日也照常開庭,都寫下歷史紀錄。昨天在庭上,控辯雙方就3項起訴案,進行了長達4個多小時的法庭辯論。
     公訴人(檢察官)指出,從過去幾天庭審出示的各項書面證據、物證、錄音及影像等多種證據,加上多名關鍵證人出庭或是提供影像證詞,都充分顯露薄熙來罪證確鑿。
     其中,受賄金額折合2,179萬元人民幣(下同)、貪污公款5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一案,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公訴人並提請法院,「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但薄熙來在庭上面對檢方指控,依舊全盤否認。他指出,收受賄款以及購買法國別墅之事,他完全不知情,都是谷開來所為。
     他並稱,證人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在庭上的證言和筆錄自相矛盾。重慶市前副市長王立軍出庭時,他更以「人品惡劣」稱之。而最重要的證人谷開來身為他的妻子,之所以出現「老婆舉證老公」,除了精神有異,更是在檢方誘導下,希望透過作證減刑,才出此下策。
     根據大陸法律規定,薄熙來涉嫌受賄和貪污的金額,均達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刑罰,但起訴書中並未強調兩罪情節之嚴重,即未出現「情節特別嚴重」的表述,亦即沒有達到被判處死刑的標準。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薄涉嫌受賄和貪污的金額雖然很大,但情節難以稱之為嚴重。他認為若根據法律規定來看,量刑不會達到死刑。阮齊林稱,控方指出薄涉嫌的貪污與受賄,並非由薄直接指示和策劃,「他(薄熙來)只是知道,這和他自己親自去收,是很不一樣的」。
     值得一提的是,央視新聞聯播昨播出薄熙來案庭審結束一事,這也是新聞聯播節目5天來,首度播出薄熙來受審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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