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擦撞再索賠 47次假車禍 惡運將詐36萬

     五十六歲的計程車司機鄭國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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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年五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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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製造四十七起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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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案索賠數千至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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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利逾卅六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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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他的每次詐欺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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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意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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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法院分論併罰。
     起訴書指出,鄭因缺錢花用,從九十六年十一月間至去年四月間,駕駛計程車先緊隨被害人的汽車後方或右後方行駛,趁前方車主變換車道、右轉或公車靠站時,故意加速直行擦撞,從右後方衝撞被害人汽車,製造假車禍。
     鄭故意製造假車禍,若僅是輕微小擦撞,則當場要對方賠款二至三千元了事,有時鄭也要求對方的保險公司理賠,賠償鄭每日營業額二至三千元,另賠償修車費用一、二萬元。
     事後,部分被害人懷疑遭鄭製造假車禍設局詐騙,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相關資料,發現鄭男以「假車禍、真詐財」手法犯案四十七次,甚至還曾經兩天內撞車三次。
     警方調查,鄭開計程車廿年,多年前因擦撞車禍賠償一萬多元,後因缺錢花用,起意製造假車禍詐財,專挑轎車、貨車甚至公車擦撞,犯案地點遍及北市十二個行政區、新北市、桃園等地。
     檢方調查時,鄭辯稱他開車技術不好,是遭警方陷害的,否認犯罪;但檢方認為,鄭任運將已有廿年,技術應比一般人好,且鄭四十七次車子被撞的位置,都是在車子引擎蓋左前方、左前葉子鈑處,故檢方不採信鄭說法,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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