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宰虎斑貓下鍋 違反動保法

     苗栗縣70歲孫姓老翁29日傍晚在住家處理貓科動物屍體時,

客製化手機殼

,路過民眾誤以為他在宰殺珍貴的保育類動物石虎,

3D拉皮術

,報警處理。縣府農業處人員邀請專家鑑定,

保險箱

,初步認定為虎斑貓。不過,

鹿港特色餐廳

,孫姓老翁仍觸犯《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

電梯別墅

,依法可處5至25萬元罰鍰。
     林姓男子在頭屋鄉北坑山區的雞舍常有動物攻擊雞群,

門禁刷卡機

,在旁設陷阱捕捉動物,昨下午意外捉到一隻貓科動物,知道住苗栗市區的孫姓老翁喜歡野味,才送給他宰殺食用。
     孫姓老翁昨傍晚在住家後門拔毛準備烹煮時,路過民眾聞到濃濃腥味,以為他在屠宰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警方接獲民眾報案趕抵現場,在臉盆內發現一隻貓科動物全身毛髮被剝光,懷疑可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通知縣府農業處,農業處再緊急聯絡長期研究石虎的專家、屏東科技大學博士生陳美汀漏夜鑑定,最後確認是野貓。
     農業處人員測量貓屍頭長12公分、主體長54公分、尾長29公分,體重4.15公斤,因全身貓毛已被拔除,根據貓屍耳朵較尖、體型和腿的粗細與石虎的特徵不同,初步認定是3歲的公虎斑貓,但仍要將屍體送往特生中心進一步鑑定物種。
     農業處表示,孫姓老翁屠宰犬、貓或販售其屠體已違反《動物保護法》,依法開罰。,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