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傳真機-《蘋果》擅自翻拍死者照 判罰30萬

    《蘋果日報》記者陳韋劭未經家屬同意便翻拍死者照片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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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一審判陳有期徒刑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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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判《蘋果日報》罰金八萬元。陳及《蘋果》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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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遭智慧財產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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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予以陳緩刑三年;《蘋果》罰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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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反由八萬增加至卅萬元,且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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