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富殺人案昨天移審至法院。他口口聲聲說「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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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當庭指控三重警方以槍抵住他的頭逼供、警方進到家裡才有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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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指遭「栽贓」全盤否認殺人。並以不自主抽搐、害怕、精神不穩定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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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至精神療養院戒護就醫。法官以涉殺人重罪、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陳佳富收押近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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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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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審地方法院。承辦檢察官李志明、張均翔以他犯殺人重罪、畏罪自殺、逃亡之虞等聲請續押。陳嫌原表明移審時不需律師,但法律扶助基金會依法指派劉炯意辯護。
陳嫌表示,他工作不穩定才申領低收入補助,十四年前起常聽到「有人叫我自殺」,曾割腕、刺心臟、左腹、撞牆、喝農藥、鐵條打自己等自殺七、八次,嚇到躲進冰箱,到醫院鑑定,醫生叫他申請精障手冊。
法官詢問死者房間衣櫃下緣、電鍋內鍋、菜刀為何有死者血跡反應?陳嫌拚命搖頭反覆說「沒有,家裡沒有血跡」,還咬「警察進去之後才有血的」。他又比手勢,指控三重警分局拿槍抵住他的頭逼供、打他。法官再問,「想不想知道妹妹怎麼死的?有沒有要提供一點資料?」他點頭又搖頭。
陳嫌長相清秀白晰,個性異常冷靜狡滑,對有沒有殺人、詐領低收及精障補助、偽造文書等,一概否認。今年三月十三日凌晨家裡巷口路口監視器拍到他及當天從台北搭莒光號南下丟棄頭顱等沿途行蹤,即使陸配劉淼淼、陳母全都指認是他,他一概以「那不是我」否認到底。
陳嫌有收藏刀的癖好,專案小組在陳家查扣廿多把刀,僅有一把文武刀驗出有死者血跡DNA。而這把刀就是陳嫌割腕的刀,是最老舊的一把,此刀對陳嫌似有特殊意義。
陳佳富指控三重警分局員警持槍指著他的頭,還用電擊棒打他,三重警分局長陳耀南聽聞後忍不住大笑回應:「毫無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