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塌損路需賠償 張通榮:誤會

     基隆北寧路屋塌受災女屋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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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要她簽下切結書賠償道路損害。市長張通榮今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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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要受災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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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一場誤會。
     女屋主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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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有財產都在房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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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要她簽下切結書賠償道路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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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哪有千萬元賠償政府,這是上天下起大雨,她只是名小老百姓,無法阻擋大雨來襲,也沒辦法阻止上天損害她的房子,希望市府不要「在傷口灑鹽」。
     屋主女兒受訪時表示,希望趕緊進屋清理剩餘財物,「現在什麼都沒了」,也負擔不起拆除費用,期盼市府給予相關協助,但市府卻說這是天災,讓她「心很涼」。
     基隆市長張通榮上午也再度回到北寧路受災戶勘災,面對61歲的女屋主陳劉寶鳳上前陳情,張通榮急忙握著女屋主的手解釋,沒有要受災戶賠償道路受損費用,只是要她簽下同意拆除同意書,「我以市長身分說沒有要賠償」,這都是一場誤會,沒有這回事。
     陳劉寶鳳則說,她是受災戶,所有家當都在房屋內,實在沒錢賠償給政府,市長既然允諾不需賠償,「只是要市長說沒有那就沒有」。10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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