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撤選舉訴訟 法界肯定

柯營提告的這些罪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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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妨害名譽罪是告訴乃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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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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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告後檢方可依法作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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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如選罷法、誣告等罪名都屬非告訴乃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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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撤告。檢方選後仍要就柯營指控他人犯罪的法律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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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釐清。雖然柯文哲對非告訴乃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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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撤告權利,但他表態願意撤告,對於他所指控的犯行不予追究,檢方會審慎斟酌柯的態度,作為考量因素之一。法界認為,柯文哲拋出撤回選舉訴訟的主張,看似「口惠而實不至」,實質意義不大,不過仍有其正面意義。法界人士說,政黨、政治人物在選舉期間,因不滿對手陣營攻訐,無論是否構成犯罪,動輒把司法當工具,先告先贏,但隨著選舉結束,這些選舉訴訟案件,就留給司法機關來清理,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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