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十二日以大篇幅報導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匿報財產及逃漏稅,
創意小物
,侯友宜說明,
噴霧器
,房地產為妻子所繼承,
婚前徵信
,絕未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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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前日他還曾向《壹週刊》社長裴偉告知報導不實,
鹿港天后宮
,未料滿口答應不會刊登的《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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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還是抹黑報導。侯友宜不滿地說,
噴霧機
,連我岳父(任阿德)的名字都寫錯,這種報導內容能相信嗎?
《壹週刊》報導指稱,侯友宜花了一.七億元在陽明山獵地興建百間套房出租,每年有千萬元進帳,但侯妻卻成立公司有隱匿財產申報及避稅問題。
週刊稱,侯友宜這座位在陽明山的大樓,共隔了一○一個房間,其中四百坪土地是侯妻任美鈴繼承,其餘四百多坪土地,則是她向親友及吳姓地主以每坪約廿萬元購買,購地款近九千萬元;另侯出租文大學生並開設公司疑似節稅。
侯友宜說明,岳父在她與妻子任美鈴認識之前即已去世,這些房地產都是妻子繼承所得,且《壹週刊》寫他花了一.七億元買土地,但實際上妻子名下土地,僅有繼承二次及購自姊姊任小鈴的四百多坪土地,「根本就沒有去買其他土地!」
侯友宜表示,擔任公職後就依法申報財產並交付信託,名下財務清清白白絕無逃漏稅;成立公司也是為了要繳稅,「我算是少數有開發票給房客、依法繳所得稅的房東!」
對於文大「大群館」租賃現狀,侯友宜說,他是將房屋簽約租給二房東(文化大學)管理使用的大房東,不方便對二房東出租狀況提出意見。
侯友宜說,他已委請律師針對《壹週刊》不實報導提告;民代不實言論,則要再了解後決定後續動作,「一定要讓這些人踢到鐵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