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權益爭訟 決戰美最高法院

     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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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七日續在聯邦最高法院上演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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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位大法官就聯邦《婚姻保護法》(DOMA)限制婚姻為一男一女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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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同志夫妻權益受損是否違憲的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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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取正反雙方言詞辯論。
     本案起於紐約州婦女溫莎(現年八十三歲)與同性史派兒在加拿大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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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獲紐約州承認。二○○九年溫莎結縭四十二年的伴侶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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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繼承不動產,但因聯邦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她須繳納逾卅六萬美元聯邦遺產稅,遂興訟索求退稅,官司在諸多團體的支持下一路上打。
     同性婚姻在美國華盛頓特區、康乃狄克、緬因、紐約等八州合法,估計全美有近十三萬三千對獲州政府承認的合法同性「夫妻」。
     DOMA制定於一九九六年,第三款載明婚姻為一男一女之結合,此定義攸關聯邦一千一百餘法條實施,包括聯邦稅賦減免、聯邦雇員福利與社會安全保險受益人的配偶或子女權益,但也與同志伴侶和其子女的權益相扞格,爭訟四起。二○一一年二月,歐巴馬政府同意溫莎訴訟聯盟的意見,認為DOMA第三款,違反聯邦憲法賦予任何公民「法律上平等保護」的權利,不再於法院為該法條辯護。至今已有四個聯邦地區法院與兩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該法條違憲無效。
     最高法院廿六日先就加州二○○八年十一月公投通過的《第八號提案》,禁止同性婚姻是否合憲召開辯論庭,正反方與大法官就婚姻本義與價值、家庭的目的與繁衍犀利交鋒。法律專家認為,最高法院可能在六月分別判決兩案,但顯然無意順應潮流所趨而作出具體、廣泛的裁決,賦予同性婚姻全面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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