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性侵女童2千次 退役上校判24年

     前海軍陸戰隊上校林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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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後在妻子經營的補習班當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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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機在住處或補習班專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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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猥褻、性侵十名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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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來達兩千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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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從國小被蹂躪到國中。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林利用心理強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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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被害人不敢逃離反抗的情境,將女童視為禁臠,惡性重大,八日依一罪一罰,重判他廿四年徒刑。
     林耘非在補習班教國文、作文,還開專車送學童上下學,他動輒打罵學生,管教非常嚴厲。受害女童回憶,國小一、二年級就被林男打到手破皮流血,所以非常怕他;其他被害人證述,林男會大罵三字經、摔椅子,在學童心中樹立不可違逆的權威。
     九十年九月起,林男把一名六歲女童帶到家中,或把接送專車停在路上,撫摸她的胸部、下體,九十四年女童滿十歲後,開始性侵她;其他九人也陸續受害,有人被拍裸照,還有人被用異物性侵下體、肛門,但沒人敢聲張。
     對不從者,林男會給予差別待遇,或遷怒他人、大力責打其他同學示威;曾在其他女童面前猥褻、性交另名女童,完事後威脅女童不得透露,否則會「有事」,如媽媽會死掉、會有社工介入換寄養家庭。
     案情之所以曝光,是因為第十名受害者的媽媽發覺女兒行為有異而報警,檢警在補習班辦公室的電腦和外接硬碟,查獲十名被害人的裸照、猥褻和性侵照片電子檔,才讓淫魔教師被逮捕,案發後補習班關門且被撤照。
     一名受害女童對檢察官說,希望永遠把林男監禁隔離,不要再出來害人。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依法定最重刑度,對林求處有期徒刑卅年,但地院認為部分犯行適用舊法,將犯案兩千多次的林某判刑廿一年。林上訴請求輕判,檢方則認為應全部適用舊法,也上訴二審。
     高院一樣認定林男十年間,性侵、猥褻女童超過兩千次;不過認為檢察官上訴有理,因為舊法最重判無期徒刑,新法只訂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應是新法較輕、有利被告。不過新法是數罪併罰,上限卅年,合議庭昨日一罪一罰,將林某依兩千多條罪,加重改判廿四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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