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船」停演 政院協助團體訴訟

根據《消保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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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逾500人的社團法人、財產登記1000萬元以上的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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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可打團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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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雄市政府函請「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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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獲得正面回應。趙天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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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此案「並未影響社會深遠」且「傷亡程度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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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幫忙打團體訴訟;他憂心,政府無計可施,往後恐以此方式吸金、跑路,此例千萬不可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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