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夫妻鬧離婚 法官不准

     結婚近六十年的白姓老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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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生活瑣事鬧上法院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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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當起和事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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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年屆遲暮的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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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珍惜一甲子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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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率爾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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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昨判決不准離婚確定。
     以務農維生的八十多歲白姓老翁與陳姓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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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國四十多年間結婚,子孫滿堂;同住一個屋簷下近六十年的老夫妻,去年因細故起衝突,兩人分房睡,甚至打官司訴請離婚,在未聘請律師的情況下,從一審打到三審,雙方互不退讓。
     白男說,九十六年三月間,他前往田裡工作,因身體不適暈倒在地,醒來後一直呼救,鄰居獲報後,連忙趕到他家通報,但妻子卻置之不理,直到後來孫子看不過去,才打電話報警,由救護車將他載往醫院急救。
     白姓老翁還翻起舊帳,指控妻子吵架後經常打他,並到派出所報警,誣指他偷家裡的食物、錢財,他實在受不了妻子的無理取鬧,不得已才提起離婚訴訟。
     陳女辯稱,她沒有毆打先生,是兩人爭執時,她用掃把不小心勾到對方的手指頭,致其受擦傷;此外,她在田裡辛苦工作,但先生卻不工作又偷西瓜、玩女人,如果雙方真的要離婚,她要求均分耕種土地。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白男與妻子結褵六十年,非但子女均已成年,連孫子都已成年結婚,人生不過短短數十寒暑,兩造近一甲子的婚姻,已屬難得,兩人理應更加珍惜這難得的緣份,不應為了小事離婚,廿四日判決不准離婚,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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