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傳真機-砸窗點火燒車 判兩年兩個月

    莊姓男子因和同居女友發生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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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洩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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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連續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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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湖和士林尋找路邊停放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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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破車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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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報紙點火丟入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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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兩輛車子焚毀後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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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調閱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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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線將他逮捕。士林地院認為,莊僅因情緒不佳,對社會造成極大危險,昨依公共危險罪判處莊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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