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男子因和同居女友發生爭吵,
,為發洩不滿,
,今年五月連續兩次,
,在內湖和士林尋找路邊停放的車輛,
,砸破車窗後,
,將報紙點火丟入車內,
,使兩輛車子焚毀後逃離現場,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
,循線將他逮捕。士林地院認為,莊僅因情緒不佳,對社會造成極大危險,昨依公共危險罪判處莊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二月。,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