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事件」引發社會各界對立院邀請社會人士「與會並發言」是否恰當、激烈討論。今天(21號)朝野協商初步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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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應邀的「政府人員」和「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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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進行說明並發表意見。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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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藍營立委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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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放「利益團體」參與法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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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會影響到修法;民進黨立委則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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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在發出邀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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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應該有所判斷。
朝野初步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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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提出法制化的修正條文,也就是,開會時應邀的「政府人員」以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得就立委所詢問事項進行說明或發表意見。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就憂心,如果在法案審查中,允許相關利益團體與會,就可能會給立委壓力。
『就是法條審查時刻不可以有外面的團體進來,因為已經進到法條審查這是關鍵時刻,如果還在前面,如果是不同主題的專案報告或廣泛蒐集聲音的公聽會,當然是廣徵大家看法,我覺得這部份是不是應該要再區分更清楚』
不過,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認為修正條文,只是把意旨明確化,但她也說,在邀請前,召委跟立委必須要有所判斷,同時也要強化「遊說法」的機制。
『有關利益團體的遊說,我們應該從遊說法跟健全遊說制度去處理,不能因為可能的疑慮去限制所有民眾對國會參與的權利』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也說,條文無法面面俱到,如果未來邀請爭議人士或利害關係人與會,只能靠立委自律以及社會批判加以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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