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有夠機車!」宜蘭縣鄭姓男子騎機車上國道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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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經雪隧直抵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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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變換車道廿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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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五處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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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過四次攔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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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拒接警方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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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鄭男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警方指出他最高可被處三萬六千元罰鍰。
周五穿梭車陣 逃過四處攔檢
國道警察第九警察隊指出,七日下午近七時許,鄭姓男子(四十七歲)疑從頭城收費站北側的事故車道上國道主線,再一路北行闖進雪隧。鄭男才剛進雪隧入口,就被坪林行控中心鎖定。
正值周五雪隧北上車流遽增,鄭男穿梭車陣,十二.九公里長的雪隧雖然壅塞,騎機車的鄭男不受影響,行車有如行雲流水。雪隧內難以攔截鄭男,但國九隊已在坪林端的隧道口布下重兵,兩輛巡邏車以L型分占內外車道,但鄭男輕催油門趁隙脫逃,期間闖過四處攔檢點,還佯裝停車受檢加速逃逸。
警通知到案 回「我有事」掛線
鄭男不僅闖過雪隧,還行經烏塗、彭山、石碇、南港等隧道,一口氣從國五騎到國道三號,從南港交流道南向匝道進入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讓警方相當氣結。翌日,警方打手機通知他到案說明,鄭男回應:「我有事!」就掛電話,後來撥打都轉入語音信箱。
國九隊估計,鄭男在國道上行駛計有卅公里以上,只花九分鐘就通過雪隧,在國道五號變換車道共計廿五次。警方指出,機車行駛國道、不服稽查拒絕停車,皆可開罰三千到六千,蛇行可開罰六千至二萬四千元,最高可開罰三萬六千元。
蛇行最高罰三萬六 還有刑責
警方說,今年一月底有駕駛任意變換車道被罰十一次、三萬三千元,但鄭男變換車道的行為被認定是蛇行,單就罰鍰金額雖然較累計開罰低,但蛇行可記點、扣牌,比任意變換車道嚴重,最高可被處三萬六千元罰鍰,鄭男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除罰鍰還須面臨刑事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