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少年 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判刑13年確定

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虐死詹姓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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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刑13年確定。(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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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武達攝)

(12:03更新內文)彰化靈修團體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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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指示女信徒黃芬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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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番虐打黃女兒子詹淳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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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關起來將詹男活活凌虐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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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痛斥陳女主導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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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年僅18歲的詹男被囚禁在幽暗沒有床的房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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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雖屢次出庭落淚但卻沒有真心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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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依私行拘禁等罪將她判刑13年確定。最高法院認為,詹男的母親黃芬雀偵審期間坦承犯行,並清楚交待犯罪過程,使案情逐漸明朗,她因本案從自已手中失去生命中最摰愛的兒子,對她而言已受到最大懲罰,將她判刑4年6月確定,、另3名共犯許愛珍、劉享易與林甫朋各3年8月到4年定讞。同案被告、具有碩士學歷的數學老師王昱翔二審被判刑3年8月,但最高法院認為,王男被起訴3罪,其中妨害自由罪部分一審判處無罪,檢未上訴,但二審對此判決沒有說明是「裁判上一罪」,因此以判決理由不備為由,將王男部分發回更審。(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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