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林姓男子,
不織布袋
,去年8月15日晚間,
泡泡秀
,和同樣身無分文的張姓友人,
帶狀裁切代裁
,從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搭計程車到桃園南崁,
無塵擦拭布
,途中2人還向陳姓運將借50元到檳榔攤買保力達B飲品,
輸送乾燥設備
,抵達目的地2人要陳等候一陣,
機場接送
,又原車搭回台北市區,
成衣
,行經八德路四段,張某佯稱要向友人借錢,下車一去不回,留在車上的林男,此時雙手一攤向陳說:「身上沒錢,看想怎麼辦。」讓陳姓運將收不到1800元車資和80元過路費及50元借款,憤而將林載往警局報案。台北地院審理時,林認罪坦承坐霸王車和借錢未還,但辯稱家境貧寒。法官認為,林的行為有害社會正常交易秩序,依詐欺罪判林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000元。(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