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協議得之不易 學者籲守法

     去年我國共有11艘漁船被外國政府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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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是日本扣押我5艘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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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我船被扣原因除違反合作規定、遭海盜挾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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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無照侵入他國水域捕魚。但在《台日漁業協議》簽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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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成果得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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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國關中心第二所博士後研究員呂建良表示,漁民應珍惜勿觸法違規。
     呂建良指出,《台日漁業協議》在北緯27度以南及日本八重山群島與宮古群島以北之間海域,大範圍的「協議適用海域」,分為兩大部分:「排除對方法令適用海域」與「特別合作海域」,其中前者台日雙方法令均不會干涉對方漁船作業,範圍超出我方原本「暫定執法線」,作業面積增加約1400平方浬;後者則依兩國法令各自管理,出現爭端由雙方成立的「台日漁業委員會」協商處理。
     呂建良表示,大陸與北韓未簽漁業協議因此易生糾紛,而中韓或日韓、台日都已簽漁業協議,漁民必須依協議作業,至於中越之間則已畫定明確的海域界限。此次被日方扣押的我國漁船既然違反協議事實明顯,必須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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