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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於馬路與公園試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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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3人都遭到逮捕。(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0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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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於馬路與公園試爆,8日3人都遭到逮捕。(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05年4月8日
苗栗縣3名少年為了好玩,竟模仿曾經看過電影中製作爆裂物的情節,前往賣場購買玻璃瓶、鞭炮等物品,DIY做成2個爆裂物,分別於馬路與公園試爆,今天3人都遭到逮捕。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今天指出,6日接獲民眾報案,頭份八德一路公園女廁內疑似有爆裂物,鑑識小組前往採證,發現一個玻璃瓶內裝有10餘公克黑色火藥、圖釘數十枚以及引線,客觀上已具被殺傷力,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警方查訪附近數十家文具店、賣場,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曾姓和張姓少年涉有重嫌,今天清晨把2人帶回偵訊,同時查出另有1名黃姓少年也參與其中。3人坦承,清明連假期間覺得無聊,只因好玩才會依據電影中情節,買來圖釘和鞭炮等物品,放置於玻璃瓶中,總共製作2枚爆裂物,1枚在公廁引燃失敗,另1枚於頭份自強路中央分隔島試爆成功。看到玻璃瓶被炸得四處飛散,少年得意回家,直到警方找上門,3人才知道事態嚴重性,並表示「十分後悔」;雖然引爆過程沒有人員受傷,但已觸犯公共危險罪嫌,3人都被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1050408(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