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與馬蓉鬧離婚。(取自王寶強微博)
廣州律師李俊波發文挺馬蓉告王寶強侵害名譽權。(取自微博)
廣州律師李俊波發文挺馬蓉告王寶強侵害名譽權。(取自微博)
大陸男星王寶強離婚一事鬧得滿城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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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馬蓉今日也做出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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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律師反告王寶強名譽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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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王寶強刪除本月14日發出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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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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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友諷刺「哪來的臉這樣做」;大陸廣州更有一名律師李俊波特地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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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為何馬蓉能告王寶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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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然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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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瞬間遭1萬多條留言罵翻。
王寶強妻偷客兄 這張合照說明一切
私生活連環爆!馬蓉驚傳和王寶強堂弟有一腿
律師李俊波認為,不管馬蓉出軌與否,王寶強的行為均構成名譽侵權,最關鍵的原因就在於「所謂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1986年4月12日全國人民大表大會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嚴格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李俊波進一步解釋,第101條規定所提及的「侮辱」,就是以語言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而王寶強通過微博披露馬蓉隱私權、散布法律所保護的馬蓉私生活訊息等行為,影響到社會公眾對馬蓉的社會評價,其「言論給其他人名譽和社會評價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確已構成侵權。不過李俊波的解釋文,底下不意外地被網友罵聲灌爆,網友們留言一個比一個犀利,「王寶強說的是夫妻間的客觀事實!哪來的隱私!」「請問她自尊自愛了嗎?」、「你老婆知道你幫馬蓉嗎?」該文從1點43分發出至今不過2小時,底下留言已超過萬則。(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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