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持刀被搶算竊盜 民怨警「二次傷害」

屏東分局員警疑涉大案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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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報案民眾感覺二次傷害。(林和生攝)

屏市一名婦人本周某日凌晨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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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歹徒闖入住家持刀劫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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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意圖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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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她以月事來為由躲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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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承辦員警事後製作筆錄僅以單純竊盜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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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經熟悉法律友人反應才改以強盜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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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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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吃案什麼才是吃案!分局長陳其鋒也坦言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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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對警員再教育。婦人親友表示,案發當時女主人在屋內熟睡,1名歹徒翻牆爬進屋內,並進入主臥室翻箱倒櫃,她從睡夢中驚醒直呼「是誰」,突然一把尖刀就抵在她的腹部;對方要求交出財物,她只能乖乖將皮包內現金交付,歹徒突然又脫下褲子,企圖劫色,但她強調自己月事來,且怕吵醒家人,他才悻悻然地翻牆逃離。早已嚇到癱軟的婦人回過神來立即報警,但員警到場僅問損失多少財物、有沒有受傷?最後在報案三聯單上的案類上著名「竊盜」,直到向友人轉述過程才驚覺差別大了,隨即要求承辦員警重新製作筆錄,對方竟又再筆錄上加註,被害人欲增案情。全程協助的友人氣憤表示,因為這份瑕疵筆錄,可能影響未來法庭上對嫌犯的論罪輕重,且竊盜及強盜罪刑差很大,對方都已經亮刀相向,竟還硬要朝「竊盜罪」偵辦,這不是故意大案小辦,就是員警對刑事案件的認定有非常大的疏失。屏東警分局長陳其鋒表示,目前已鎖定2名可疑嫌犯進行追查,而員警製作筆錄在案發24小時內進行更正,程序是符合規定,不過顯然已經造成民眾觀感不佳,事後會詳細調查原委,並對員警進行相關教育宣導,他也強調,絕對不可能吃案。(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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