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器捐… 多家醫院婉拒

     法務部廿一日晚間槍決六名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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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曾思儒、戴德穎願捐出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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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受贈者拒絕、配對不符及醫院拒絕執行死刑器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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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人無法順利遺愛人間。
     高雄監獄死囚戴德穎生前簽署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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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前晚伏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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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長庚拒絕替他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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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被徵詢的義大醫院也婉拒。據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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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法務部選在國際人權團體揚言抗議之際執行槍決,死囚器捐變燙手山芋,讓各醫院承受不少壓力。
     去年三月法部執行死刑,死囚王國華、莊天祝簽署器捐同意書,行刑後高雄長庚飛車載送兩人遺體到院器捐,至少嘉惠十名病患。參與協調人員透露,當時不少醫院爭取器官,「簡直搶成一片!」
     反觀前晚法務部再度執行死刑,中午即提前告知各器官移植醫院準備,沒想到高雄長庚醫院婉拒替戴德穎進行器捐。法務部為此再三溝通,最後高雄長庚仍以手機簡訊發出新聞稿強調:「無法做出傷害台灣國際形象的舉動!」
     高雄長庚等待腎臟、肝臟、眼角膜、心臟移植的病人約四百人,而全國等待器官移植病人更多達八千一百多人。醫院強調了解病人及家屬焦急心情,但也須「避免此刻讓台灣人權與濫用死刑犯器官捐贈的極權國家畫上等號」。
     尤其國際移植醫學會二○○八年曾發布「伊斯坦堡宣言」,明文禁止器官買賣、器官移植旅遊及利用死刑犯器官,不具名醫師形容這是國際醫學界「聖經」,若這次醫院配合死囚器官移植,未來醫師恐怕難以到歐美發表論文。
     器官捐贈登錄移植中心董事長、成大醫學院外科教授李伯璋指出,由於過往多由林口長庚及高雄長庚執行死刑犯器捐,法務部和醫院也有默契,多先詢問這兩家醫院是否有執行死刑犯器捐的意願。
     但昨晚高雄長庚表明不願意執行、高雄義大醫院也婉拒,衛生署知悉後詢問台南奇美醫院,但也被拒絕執行,後轉問成大醫院。因十幾年前成大醫院因曾進行死刑犯器官捐贈,過程死囚身體仍有反射動作,摘取器官的醫護人員心理壓力大,也不願意再執行死刑犯器捐。
     至於北部,林口長庚醫院拒絕執行死刑犯器捐,亞東醫院因心臟功能不理想放棄。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指出,廿一日振興接獲通知有器官要進行捐贈,但因捐贈者有B型肝炎,受贈者不想因此感染B肝因而拒絕,就他所知,詢問振興前已有多家醫院拒絕。
     李伯璋說,死刑犯器捐,須先找尋願意摘取器官的醫療院所。廿一日死刑犯伏法當天,北部及南部醫療院所多持保留態度,遂無法進一步執行器官捐贈及配對。
     器官捐贈協會祕書長吳英萊認為,死刑犯被槍決代表罪惡結束,器捐是愛心起頭,應尊重死囚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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