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法新制 花蓮文書移送

     軍事審判法修正今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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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區軍事檢察官今天進行案件文書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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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花蓮地檢署接手偵辦。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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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區軍檢今天把偵辦的案件以文書移送方式交接給花蓮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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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有36名涉案人的案件完成文書移送程序。
     花蓮軍檢文書移送的36名涉案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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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及中校各1名、少校2名、上尉1名、中尉2名、士官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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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士、中士及下士各3名,還有19名士兵。
     這36名涉案人中,有11人裁定保護管束,偵查中的案件有12件、14人,緩起訴有4件、6人,通緝1人,另有3件、4人則是判決確定在台南軍事監獄服刑。
     許建榮指出,軍事院檢案件轉移到司法機關後,地檢署檢察官接手偵辦時,援引的法條和構成要件仍將以陸海空軍刑法為依據,在法條認知這部分並沒有疑義,但比較有問題的是無法調閱軍法判例。
     許建榮表示,一般刑法的判決可透過電腦連線調閱最高法院的判例,但對於軍法判例,司法部門目前根本無法調閱,這對案件偵辦工作會造成困難。
     許建榮並指出,偵辦軍檢案件最困難的還是進入軍區的問題,以前曾前往空軍基地調查案件,但在大門接受檢查和通報就耗費10分鐘,如果遇到有急迫性的案件,很可能會出現滅證或串證的問題。
     許建榮表示,法務部現正研擬檢察官進入軍區執行勤務要點,待與軍方協商後即可執行,現階段只能仰賴軍事檢察官協助辦案。10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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