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定讞時 王金平應已當完院長

     立法院長王金平定暫時狀態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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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駁回國民黨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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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同馬王之間訴訟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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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已獲兩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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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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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算也不大;未來「確認黨員資格存在」的本訴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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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處分「三振出局」後就會開打,可能得花2、3年時間才能定讞,一旦訴訟拖過王剩餘任期,不論勝負,差不多可當完院長。
     國民黨考紀會是在上月11日以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損害黨的聲譽,撤銷王的黨籍,並將黨籍喪失證明書發函中選會;中選會雖迅速函請立法院註銷王的立委名籍,但王金平立刻提出確認黨員資格存在民事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案。
     法界人士說,由於事出急迫,定暫時狀態處分案,猶如到醫院急診,必須優先且迅速處理,確認黨員資格存在的本案訴訟,也因此暫時先擔擱下來。隨著高院昨日駁回國民黨的抗告,一般來說,這種案件雖可再抗告,但除非有明顯違背法令,否則再抗告不易成功,基於急迫最高法院也不至拖延,從時間上推算,應該在本月底前就會有終局結果。
     一旦王金平的假處分獲得勝訴確定,因已繳交938萬1210元的擔保金,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確定前,都可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其立委及立法院長職務就不會受影響。
     隨著假處分案落幕,雙方確認黨員資格存在本案訴訟,才會開打。根據法院規定,民事訴訟結案時間,第一審為1年4個月,二審和三審都是2年。換句話說,一件訴訟從一審打到三審定讞,如果不遲延,最長得花5年4個月。如果有任一審遲延結案,或者發回更審,時間就會拖得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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